为深入推动跨境电子商务发展,深圳市政府制定并发布《深圳市关于进一步促进电子商务发展若干措施》明确提出“加快推动跨境电子商务发展”。2013年深圳进出口总额继续位居内地大中城市首位并实现“21连冠”,同时,海关总署批复同意我市开展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出口试点工作。目前,深圳机场与前海保税港区作为深圳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试点区域,开展跨境电商出口运营试点,不断推进我市跨境电子商务快速、健康发展。
为帮助我市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做好2014年度互联网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计划的申报工作,介绍国家最新跨境电商出口税收政策,深圳市电子商务服务中心举办了深圳电子商务大讲堂第41期“深圳互联网服务创新扶持计划之跨境电子商务专场政策宣讲会”,市经贸信息委生产服务业处、市国税局、众信电子商务交易保障促进中心、前海湾保税物流园等单位的有关人员,为跨境电子商务企业详细解读有关政策,指导资助项目申报。

市经贸信息委生产服务业处陈跃群科长为企业解读申报政策
作为本次互联网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审批受理单位,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生产服务业处陈跃群科长就《深圳市互联网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互联网服务创新扶持计划申请指南》做了详细解读。陈科长提醒企业,在项目申请中需明确区分“项目”和“企业”的概念,注重项目的设计和规划,全局把握公司发展战略。他明确提出本计划针对的是行业领先、带动作用明显的跨境电子商务服务类企业,软件开发、硬件设计类企业则不属于扶持范畴。同时该扶持计划也为提高本企业综合运营能力和平台服务水平、创新服务模式、优化服务功能、拓展服务规模而开展的项目建设给予一定的资金资助。此外,企业在申报过程中,可详细研读《深圳市互联网产业振兴发展规划》及《深圳互联网产业振兴发展政策》,关注《深圳市关于进一步促进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措施》中电子商务的发展趋势,及时掌握政策动向。为减少企业申报错误,陈科长强调跨境贸易电子商务平台备案须于3月31日前完成,没有拿到跨境贸易电子商务平台备案资料的企业将被取消申报资格。为了让企业掌握“跨境电子商务企业主体身份备案”流程,众信电子商务交易保障促进中心做了详细解答。目前,需要申请此项备案的企业有三类:1、申请深圳市互联网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跨境贸易电子商务平台企业;2、自建销售平台的跨境电子商务企业 ;3、为跨境电子商务提供服务的第三方平台企业 。

众信中心李玮介绍跨境电子商务企业主体身份备案说明
国税局邹婷婷介绍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税收政策
到场的听众站满了会场走廊
针对跨境电商企业关注的税收问题,本次宣讲会请来市国税直属税务分局政策法规科邹婷婷副科长为企业详细介绍了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相关税收政策。在2013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正式出台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税收政策、扶持跨境电商发展、促进贸易规范化、突破跨境电商零售出口退(免)税制度“瓶颈”、鼓励企业参与到国际竞争的队伍中的背景下,邹婷婷副科长针对免税政策注意事项进行了详细解读,同时指导企业学习最新税收政策及时享受税收优惠。

市场监督管理局潘建山博士为企业做电子商务相关法律的宣传贯彻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潘建山博士围绕如何保障电子商务发展市场化、法制化,不断促进电子商务行业的规范服务发展,维护市场秩序等方面,详细解读了《网络交易管理办法》以及即将于3月15日正式实施的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宏电子商务综合服务有限公司吴东蒴总经理在会上表示,国家针对跨境电商企业交易形式专门于今年2月10日起增列海关监管方式代码“9610”,全称“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新增的海关监管方式代码是对传统贸易模式的分解,也鼓舞了更多传统外贸企业向跨境贸易出口转型,深化电子商务的应用推广。吴经理介绍,该海关监管方式代码适用于境内个人或电子商务企业通过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实现交易,并采用“清单核放、汇总申报”模式办理通关手续的电子商务零售进出口商品,通过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保税监管场所一线的电子商务零售进出口商品除外。

保宏吴东蒴总经理介绍前海e 运通项目
在此,我们温馨提示企业,本次专项扶持计划网络填报受理截止时间为3月7日,书面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3月10日,希望企业在规定日期内完成各项申报工作。
附:
1、《深圳市互联网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互联网服务创新扶持计划申请指南》
2、电商大讲堂41期“深圳互联网服务创新扶持计划之跨境电子商务专场政策宣讲会”会议资料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