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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商大讲堂第60期“深圳互联网产业及电子商务专项扶持政策宣讲会”成功举行

来源:中心采编 日期:2015-06-12

为做好2015年市经贸信息委互联网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专项扶持计划的组织申报工作,指导企业积极参与项目申报,准确把握政策、减少申报错误,受市经贸信息委委托,我中心于6月10日举办了第60期电商大讲堂“深圳互联网产业及电子商务专项扶持政策宣讲会”。会上,市经贸信息委生产服务业处业务主管为企业答疑解惑,并首次对《深圳市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扶持重点、扶持方式等重点内容进行了详细解读。

首先,作为本次互联网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审批受理单位,市经贸信息委生产服务业处业陈跃群科长就《深圳市互联网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互联网服务创新扶持计划项目申请指南》作了详细解读。计划规定“针对互联网服务业领域,行业领先、带动作用明显、发展空间较大、资源整合能力较强的企业,为提高综合运营能力和平台服务水平、创新技术手段和服务模式、优化服务功能、扩大服务规模而开展的项目建设,给予一定的贷款贴息资助。”陈科长特别强调“互联网服务业”中软件开发、硬件设计不属于扶持范畴;“创新服务模式”则着重于服务模式的创新;“项目建设”是以项目形式进行及贷款贴息的资助。此外,为了增加企业申报的通过率,企业需要参与电子商务统计,按要求上报统计数据,积极配合深圳市电子商务服务中心完成我市电子商务统计调查工作,这也将作为项目加分或申报的重要依据。

针对企业普遍关心的资金补助问题,市经贸信息委生产服务业处田雨弘副处长为企业进行了解答。今年扶持的方式为“贷款贴息”,申报的受理时间为“常年申报,集中受理”,第一批项目截止的时间为6月30日,即企业可以在年限内随时申报项目,受理审批单位会对申报项目集中处理。若扶持资金申请满额则会提前结束今年的项目申报,后期申报的项目则会进入项目处置库,明年再进行处理等其他工作。

6月5日,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正式印发了《深圳市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作为电子商务专项发展资金,主要用于支持我市电子商务发展,加大创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的工作力度,促进传统产业利用电子商务实现转型升级,提升跨境贸易电子商务通关服务水平等项目建设。陈科长指出,依法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符合申请指南的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其他经济组织以及经市政府批准的支持机构都可作为专项资金的资助对象,符合规定的企业可在具体申报指南出台后进行该项目的申报。

最后,陈科长提出互联网的趋势是移动互联网、产业互联网,他寄往企业可以寻找到电子商务发展的“新亮点、新热点、新模式、新事物、新趋势”,不断提高知识管理水平,累积行业发展经验,为申报各项扶持计划夯实基础。

 

会议资料:

1、电商大讲堂第60期“深圳市互联网产业专项资金扶持计划政策宣讲会”PPT下载

2、《深圳市互联网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互联网服务创新扶持计划项目申请指南》下载

3、《深圳市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