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依据
《深圳市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福田区促进互联网产业和电子商务发展若干措施》、《深圳市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科技创新实施细则》等文件规定。
二、主管单位
福田区科技创新局
三、申请程序
第一步:登录“福田政府在线”网站(网址:http://www.szft.gov.cn),点击“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专栏,在线填报《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等信息表格。
第二步:按照本《申请指南》的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并完成材料的扫描上传(文档总量控制在20M以内)。电子文档的命名与材料名称须一致。
第三步:打印《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等信息表格及提供《申请指南》所列的材料,将纸质材料(A4纸)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一份),递交到“福田区行政服务大厅”指定窗口,受理部门对材料完整性、真实性、有效性进行初步审核。
材料受理后的流程详见附表《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受理流程图》。
注意事项:
申报材料中的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企业公章,合订成册后必须盖骑缝章。材料装订顺序按本《申请指南》的表格序号排列,材料厚度小于5mm可采用竖排左侧两个钉简单装订,材料厚度大于5mm必须采用胶状、线装、打孔装之中一种,不能采用拉杆式包装。装订不规范或者没有装订的材料,工作人员不予受理。
四、支持方式和适用原则
专项资金支持方式分为项目支持、费用支持和奖励支持。专项资金的审核方式分为核准制和评审制。支持企业的数量、金额受年度资金规模限制。(详见《深圳市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五、限制和除外情况
(一)同一年度内,除核准制支持和标准化支持外,企业只能申请一次专项资金支持。
(二)同一企业年度内享受专项资金支持总额原则上不超过300万元。
(三)专项资金对同一企业的支持原则上累计不超过三年,财政贡献奖励、荣誉类奖励和文博会分会场经费支持除外。
荣誉类奖励是指由政府或政府有关主管部门颁发授予的荣誉奖项,区政府对国家、省、市颁发、授予的荣誉类奖项的配套奖励,视同荣誉类奖励。认定奖励、落户奖励不属于荣誉类奖励。
(四)同一企业不得就同一事项申请两个(含)以上分项资金支持。
六、科技发展项目一览
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科技发展项目基本情况一览表
序号
|
支持项目
|
项目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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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金额
|
审核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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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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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攻关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
|
从事战略性新兴产业(指生物、新能源、新材料、互联网和电子商务、新一代信息技术、节能减排产业)项目。
|
给予不超过300万元支持。
|
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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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技术攻关支持—科技民生建设相关联项目
|
从事互联网、物联网技术,且与辖区民生建设相关联的项目。
|
给予不超过300万元支持。
|
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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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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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攻关支持—“实体市场+网上交易平台”模式的电子商务平台项目
|
以各类传统专业市场为依托的“实体市场+网上交易平台”模式的电子商务平台项目。
|
给予不超过300万元支持。
|
评审
|
4
|
三新研发支持
|
从事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服务)研究开发和产业化的项目。
|
支持额度不高于项目预算总投资额的50%,且不超过200万元。
|
评审
|
5
|
电子商务服务平台支持
|
对于主营业务从事第三方支付、跨境外贸及行业平台等电子商务服务平台。
|
支持额度不超过上一年度平台实际投资总额的50%,最高支持额度不超过200万元。
|
评审
|
6
|
企业研发投入支持—高新技术研发项目
|
从事高新技术研发的优秀科技项目。
|
不超过50万元,不超过上一年度企业研发投入的50%,且不超过企业上一年度在福田区纳税总额的50%。
|
评审
|
7
|
企业研发投入支持—发明专利产业化项目
|
从事发明专利产业化的优秀科技项目。
|
不超过50万元,不超过上一年度企业研发投入的50%,且不超过企业上一年度在福田区纳税总额的50%。
|
评审
|
8
|
企业研发投入支持—互联网应用服务与应用技术开发项目
|
从事互联网应用服务与应用技术开发的项目。
|
不超过50万元,不超过上一年度企业研发投入的50%,且不超过企业上一年度在福田区纳税总额的50%。
|
评审
|
9
|
小企业技术创新支持
|
从事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的研发、生产、科技服务的项目。
|
支持额度不超过50万元
|
评审
|
10
|
科技创新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支持
|
区政府通过与国家部委及其所属研究院所共同出资联合举办事业单位的模式,支持和吸引国家重大创新资源落户福田。
|
具体支持方式由区政府与合作方协议约定。
|
评审
|
对大学、科研院所和国家部委及所属的企事业单位等在福田设立的全国性或区域性的公共技术服务平台。
|
不超过300万元,且不超过该平台总投入的20%,最多三年。
|
评审
|
对区政府认定的区级公共技术服务平台。
|
不超过100万元,且不超过该平台总投入的30%,最多二年。对深圳市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区级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最高支持金额可提高到150万。
|
评审
|
11
|
科技园区建设及管理支持—专业园区建设
|
对专业科技园区环境建设、公共服务项目和园区信息化建设进行支持。
|
不超过300万元,且不超过申报项目投资总额的40%。
|
评审
|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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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园区建设及管理支持—园区管理机构
|
对园区管理机构为入驻企业提供信息咨询、宣传推广、培训交流、投融资服务、创业辅导、管理顾问等专业服务进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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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等级给予奖励,每年每个园区不超过30万元。
|
评审
|
13
|
公益性科研项目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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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辖区科技进步的应用基础类自然科学(基础类自然科学研究项目和软科学研究项目:指经济发展、资源环境、人口健康、防灾减灾、社会保障、公共安全等领域。)研究项目和软科学研究项目。
|
支持金额不超过50万元。
|
评审
|
14
|
科技计划配套支持
|
列入国家及广东省科技、企业信息化及高新技术产业化计划(配套支持的计划为: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973计划)、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项目类);广东省重大科技专项、省部产学研合作专项,以及其他区政府认为应予配套的计划。)并获得无偿支持的企业。
|
为国家及广东省支持经费的50%,且不超过30万元。同一企业有多个项目列入计划的,配套资金合计不超过50万元。(申请单位已获得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科技发展分项支持的项目,或同一项目被列入国家或省多项科技计划的,不得重复申请。)
|
核准
|
15
|
科技园区企业房租支持—孵化类企业
|
孵化类企业,入园前注册时间不满24个月,且入园不超过36个月的科技企业可以申请孵化类企业支持。
|
支持面积不超过300平方米,第一年按20元/平米/月支持,往后以5元/平米/月逐年递减,最多三年。
|
核准
|
16
|
科技园区企业房租支持—聚集类企业
|
聚集类企业,经国家或深圳市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软件企业、互联网企业等科技类企业可以申请聚集类企业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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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超过企业上一年度在福田区纳税总额的10%按比例给予支持,且不超过企业交纳的租金总额。
|
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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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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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园区企业房租支持—留学生创办企业
|
留学生创业企业是指注册成立时间不超过5年且留学归国人员出资(含技术入股)不少于30万元或持有公司股份超过15%的科技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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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面积不超过200平方米,给予两年全额房租支持。
|
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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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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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园区企业房租支持—获奖个人或团队创办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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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深圳)创新创业大赛获奖团队创办企业是指参加中国(深圳)创新创业大赛(由深圳市政府主办)获奖的个人或团队在福田区创办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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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入驻区政府资助的园区(孵化器),支持面积不超过200平方米,给予两年全额第三年减半的房租支持(对于在园区外租房的企业,支持标准为落户后前2年每年不超过12万元,第三年减半为6万元,且不超过企业当年交纳的租金总额。)
|
核准
|
19
|
科技园区企业房租支持—商务秘书企业
|
商务秘书企业是指为电子商务企业提供注册托管服务及其他配套商务秘书服务的企业。
|
支持面积不超过50平方米,给予两年全额第三年减半的房租支持。
|
核准
|
20
|
科技园区企业房租支持—提供配套服务企业
|
园区(孵化器)公共配套服务企业是指为科技园区(孵化器)提供公共配套服务的企业。
|
不超过20万元每年,给予20元/平方米/月的房租支持,最长三年。
|
核准
|
21
|
科技奖励配套支持—科学技术奖
|
对上一年度获得国家、省、市科学技术奖的企业和个人给予配套奖励。
|
奖励标准为国家、省、市发放奖金的50%,且不超过20万元。
|
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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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科技奖励配套支持—创新创业大赛
|
“中国(深圳)创新创业大赛”得奖企业或落户福田的创业团队。
|
按大赛组委会发放的奖金额度给予1:1配套支持。
|
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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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科技奖励配套支持—中国专利奖
|
对上一年度获得“中国专利金奖”和“中国专利优秀奖”的在福田区注册的企业或福田区户籍的自然人。
|
为广东省发放奖金的50%,且不超过50万元(金奖)或25万元(优秀奖)。
|
核准
|
24
|
科技奖励配套支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
|
对上一年度国家、省或市认定的在福田区注册的知识产权优势企业。
|
给予深圳市配套比例为1:1的奖励,每家企业奖励额度不超过20万元。
|
核准
|
25
|
知识产权专项奖励—PCT
|
PCT奖励。
|
奖励5000元/件(单位)或3000元/件(个人)。
|
核准
|
26
|
知识产权专项奖励—国外发明专利
|
国外发明专利奖励。
|
美国、欧盟、日本等国家奖励30000元/件;其他国家地区奖励20000元/件。
|
核准
|
27
|
知识产权专项奖励—国内发明专利
(包括港澳台地区)
|
国内发明专利奖励。
(包括港澳台地区)
|
奖励3000元/件。
|
核准
|
28
|
知识产权专项奖励—实用新型专利
|
实用新型专利奖励。
|
奖励2000元/件。
|
核准
|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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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专项奖励—软件著作权登记
|
软件著作权登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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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600元/件。
|
核准
|
30
|
知识产权专项奖励—知识产权代理服务
|
知识产权代理服务奖励。
|
年度奖励总额不超过30万元。所代理专利的权利人为福田区的,奖励2000元/件;所代理专利的权利人为非福田区的,奖励500元/件。(权利人:指专利证书上注明的专利权人。)
|
核准
|
31
|
知识产权专项奖励—国内植物新品种(包括港澳台地区)
|
国内植物新品种奖励。(包括港澳台地区)
|
奖励3000元/件。
|
核准
|
32
|
知识产权专项奖励—国外植物新品种
|
国外植物新品种奖励。
|
奖励10000元/件。
|
核准
|
33
|
知识产权专项奖励—集成电路布图登记
|
集成电路布图登记奖励。
|
奖励2000元/件。
|
核准
|
34
|
技术创新龙头企业认定支持
|
对由区政府上一年度认定的福田区技术创新龙头企业。
|
给予每家企业10万元的奖励。
|
核准
|
七、支持项目和申请材料
基本条件:申请的企、事业单位必须满足在福田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纳税满一年的条件,才可根据相关支持类别的要求提交申报材料。申请的自然人必须具备福田区户籍。
(一)技术攻关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评审制)
1、项目说明:从事战略性新兴产业(指生物、新能源、新材料、互联网和电子商务、新一代信息技术、节能减排产业)项目。
2、申报条件: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有良好的研发基础和条件、健全的财务制度和优秀的技术及管理团队,能提供相应的配套资金,具备承担大型高技术研究开发或产业化项目的能力;所申请项目符合福田主导产业方向;实际投入资金已超3000万元,且近两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平均不低于25%。
3、支持额度:不超过300万元。
4、申报材料:如下表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
|
1
|
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
打印(盖章)
|
2
|
企业简介
|
打印(上传电子档)
|
3
|
企业营业执照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上传扫描件)
|
4
|
企业税务登记证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上传扫描件)
|
5
|
企业信息单(由深圳市企业信用信息中心出具)
|
原件
|
6
|
企业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
原件
|
7
|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
原件(上传电子档)
|
8
|
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证书(须年审)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
9
|
企业专项审计报告(近两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及项目实际投入总额)
|
原件(上传电子档)
|
(二)技术攻关支持——科技民生建设相关联的项目(评审制)
1、项目说明:从事互联网、物联网技术,且与辖区民生建设相关联的项目。
2、申报条件:实际投入资金已超3000万元,且近两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平均不低于25%;对辖区民生建设有重大贡献或重大突破的项目。
3、支持额度:不超过300万元。
4、申报材料:如下表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
|
1
|
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
打印(盖章)
|
2
|
企业简介
|
打印(上传电子档)
|
3
|
企业营业执照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上传扫描件)
|
4
|
企业税务登记证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上传扫描件)
|
5
|
企业信息单(由深圳市企业信用信息中心出具)
|
原件
|
6
|
企业上一年度在福田区国税和地税的纳税证明
|
原件,同时提交1份复印件
|
7
|
企业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
原件
|
8
|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
原件(上传电子档)
|
9
|
企业专项审计报告(近两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及项目实际投入总额)
|
原件(上传电子档)
|
(三)技术攻关支持——“实体市场+网上交易平台”模式的电子商务平台项目(评审制)
1、项目说明:以各类传统专业市场为依托的“实体市场+网上交易平台”模式的电子商务平台项目。
2、申报条件:所依托的实体专业市场管理公司上一年度营业收入超过5000万元或专业市场年交易额不低于10亿元;近两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平均不低于25%;网上交易平台已经实施,交易活跃,并取得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支持额度:不超过300万元。
4、申报材料:如下表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
|
1
|
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
打印(盖章)
|
2
|
企业简介
|
打印(上传电子档)
|
3
|
企业营业执照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上传扫描件)
|
4
|
企业税务登记证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上传扫描件)
|
5
|
企业信息单(由深圳市企业信用信息中心出具)
|
原件
|
6
|
企业上一年度在福田区国税和地税的纳税证明
|
原件,同时提交1份复印件
|
7
|
企业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
原件
|
8
|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
原件(上传电子档)
|
9
|
企业专项审计报告(近两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及项目实际投入总额)
|
原件(上传电子档)
|
10
|
申报企业与“实体市场”管理公司之间依托关系的证明材料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
11
|
所依托的“实体市场”管理公司201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
(四)三新研发支持(评审制)
1、项目说明:从事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服务)研究开发和产业化的项目。
2、申报条件: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上一年度在福田区纳税超过200万元。
3、支持额度:不高于项目预算总投资额的50%,且不超过200万元。
4、申报材料:如下表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
|
1
|
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
打印(盖章)
|
2
|
企业简介
|
打印(上传电子档)
|
3
|
企业营业执照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上传扫描件)
|
4
|
企业税务登记证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上传扫描件)
|
5
|
企业信息单(由深圳市企业信用信息中心出具)
|
原件
|
6
|
企业上一年度在福田区国税和地税的纳税证明
|
原件,同时提交1份复印件
|
7
|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含项目投资计划)
|
原件(上传电子档)
|
8
|
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证书(须年审)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
(五)电子商务服务平台支持(评审制)
1、项目说明:从事第三方支付、跨境外贸及行业平台等电子商务服务平台。
2、申报条件:企业成立满两年,注册和税务登记在福田区的独立法人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当年营业收入的60%以上,且近两年营业收入平均增长率不低于30%;电子商务服务平台已经实施,网上交易活跃,并取得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支持额度:不超过200万元,且不超过上一年度平台实际投资额的50%。
4、申报材料:如下表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
|
1
|
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
打印(盖章)
|
2
|
企业营业执照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上传扫描件)
|
3
|
企业税务登记证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上传扫描件)
|
4
|
企业信息单(由深圳市企业信用信息中心出具)
|
原件
|
5
|
企业上一年度在福田区国税和地税的纳税证明
|
原件,同时提交1份复印件
|
6
|
企业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
原件
|
7
|
企业专项审计报告(主营业务收入占比、近两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及项目实际投入总额)
|
原件(上传电子档)
|
8
|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
原件(上传电子档)
|
(六)企业研发投入支持——高新技术研发项目(评审制)
1、项目说明:从事高新技术研发和产业化的优秀科技项目。
2、申报条件:国家、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或软件企业。上一年度在福田区纳税超过200万元。对从事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企业,上一年度在福田区纳税要求为超过100万元。
3、支持额度:不超过50万元,不超过上一年度企业研发投入的50%,且不超过企业上一年度在福田区纳税总额的50%。
4、申报材料:如下表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
|
1
|
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
打印(盖章)
|
2
|
企业简介
|
打印(上传电子档)
|
3
|
企业营业执照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上传扫描件)
|
4
|
企业税务登记证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上传扫描件)
|
5
|
企业信息单(由深圳市企业信用信息中心出具)
|
原件
|
6
|
企业上一年度在福田区国税和地税的纳税证明
|
原件,同时提交1份复印件
|
7
|
企业项目简介
|
原件(上传电子档)
|
8
|
国家、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或深圳市软件企业证书(须年审)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
9
|
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证书,或软件产品登记证书,或市级以上科技计划的立项文件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
(七)企业研发投入支持——发明专利产业化项目(评审制)
1、项目说明:从事高新技术研发和产业化的优秀科技项目。
2、申报条件:国家、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或软件企业。上一年度在福田区纳税超过200万元。对从事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企业,上一年度在福田区纳税要求为超过100万元;对已授权发明专利(授权时间不超过3年)实施产业化优先给予支持。
3、支持额度:不超过50万元,不超过上一年度企业研发投入的50%,且不超过企业上一年度在福田区纳税总额的50%。
4、申报材料:如下表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
|
1
|
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
打印(盖章)
|
2
|
企业营业执照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上传扫描件)
|
3
|
企业税务登记证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上传扫描件)
|
4
|
企业信息单(由深圳市企业信用信息中心出具)
|
原件
|
5
|
企业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
原件
|
6
|
企业上一年度在福田区国税和地税的纳税证明
|
原件,同时提交1份复印件
|
7
|
发明专利产业化项目可行性报告
|
原件(上传电子档)
|
8
|
国家、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或深圳市软件企业证书(须年审)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
9
|
发明专利证书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
10
|
企业专项审计报告复印件(申请支持项目上一年度的经济状况)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上传电子档)
|
11
|
与项目专利产品相关联的生产销售合同复印件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
(八)企业研发投入支持——互联网应用服务与应用技术开发项目(评审制)
1、项目说明:从事互联网应用服务与应用技术开发的项目。
2、申报条件:上一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1000万元,且近两年平均增长率不低于30%。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当年营业收入的60%以上;3、取得政府通信管理部门颁发的ICP、ISP或IDC等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且正常年检。
3、支持额度:不超过50万元,不超过上一年度企业研发投入的50%,且不超过企业上一年度在福田区纳税总额的50%。
4、申报材料:如下表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
|
1
|
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
打印(盖章)
|
2
|
企业简介
|
打印(上传电子档)
|
3
|
企业营业执照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上传扫描件)
|
4
|
企业税务登记证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上传扫描件)
|
5
|
企业信息单(由深圳市企业信用信息中心出具)
|
原件
|
6
|
企业项目简介
|
原件(上传电子档)
|
7
|
企业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
原件
|
8
|
企业上一年度在福田区国税和地税的纳税证明
|
原件,同时提交1份复印件
|
9
|
企业上一年度专项审计报告(营业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占比、科技研发投入总额及近两年营业收入增长率)
|
原件(上传电子档)
|
10
|
电信增值业务经营许可证(须通过上一年度年审),以及经营相关业务所需要的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等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许可证明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
(九)小企业技术创新支持(评审制)
1、项目说明:从事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的研发、生产、科技服务的项目。
2、申报条件:上一年度企业销售收入在2000万元以下;至少拥有1项与所申请支持项目相关的知识产权(含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或软件产品登记证)。
3、支持额度:不超过50万元。
4、申报材料:如下表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
|
1
|
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
打印(盖章)
|
2
|
企业简介
|
打印(上传电子档)
|
3
|
企业营业执照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上传扫描件)
|
4
|
企业税务登记证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上传扫描件)
|
5
|
企业信息单(由深圳市企业信用信息中心出具)
|
原件
|
6
|
企业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
原件
|
7
|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
原件(上传电子档)
|
8
|
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证书或软件产品登记证书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
(十)科技创新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支持——科技民生建设相关联的项目(评审制)
1、项目说明:对平台建设,设备和软件投入、环境建设、技术人员培训以及运行补贴等进行支持。
2、申报条件及支持额度:区政府与国家部委及其所属研究院所共同出资联合举办事业单位的模式,支持和吸引国家重大创新资源落户福田,支持额度由合作协议约定。大学、科研院所和国家部委及所属的企事业单位等在福田设立的全国性或区域性的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支持额度不超过300万元/年,且不超过该平台总投入的20%,最多三年。区政府认定的区级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支持额度不超过100万元/年,且不超过该平台总投入的30%,最多二年。对深圳市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区级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最高支持金额可提高到150万。
3、申报材料:如下表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
|
1
|
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
打印(盖章)
|
2
|
房屋租赁或产权文件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
3
|
设备购置凭证及相关资产所有权证明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
4
|
10个常驻人员的相关人事文件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
5
|
公共技术服务平台运行情况报告
|
原件(盖章)(上传电子档)
|
6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
7
|
依托单位的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登记证、社会团体登记证、设立批文等)、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国地税税务登记证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依托单位的公章)
|
8
|
依托单位上一年度的审计报告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依托单位的公章)
|
9
|
多个依托单位联合建设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的,应提交联合组建协议书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上传电子档)
|
10
|
以提供委托研究服务为主的平台,须提供专职研发人员情况的相关证明材料以及依托单位取得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证明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
(十一)科技园区建设及管理支持——专业园区建设支持(评审制)
1、项目说明:对专业科技园区环境建设、公共服务项目和园区信息化建设费用进行支持。
2、申报条件:国家、省、市认定的各类科技园区(孵化器)及区政府批准设立、挂牌的专业科技园区(孵化器);申请支持的项目必须是前一个年度、当年或后一年内开工实施,并在获区政府批准后一年内完工的项目。
3、支持额度:不超过300万元,且不超过申报项目投资总额的40%。
4、申报材料:如下表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
|
1
|
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
打印(盖章)
|
2
|
园区管理服务机构的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登记证、社会团体登记证、设立批文等)、组织机构代码证和国地税税务登记证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上传扫描件)
|
3
|
园区管理服务机构的法人代表身份证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
4
|
税务部门提供的单位上一年度完税证明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
5
|
园区管理服务机构上一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企业提交)或财务决算报告(事业单位提交)以及最近一个月的会计报表(注册未满一年的可提供验资报告)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
6
|
区政府关于批准设立专业科技产业园的相关文件或深圳市特色工业园批准文件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
(十二)科技园区建设及管理支持——园区管理机构支持(评审制)
1、项目说明:对园区管理机构为入驻企业提供信息咨询、宣传推广、培训交流、投融资服务、创业辅导、管理顾问等专业服务进行资助。
2、申报条件:国家、省、市认定的各类科技园区(孵化器)及区政府批准设立、挂牌的专业科技园区(孵化器)的园区管理机构,运行良好效益显著并经考核优秀的。
3、支持额度:分等级给予奖励,且不超过30万元。
4、申报材料:如下表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
|
1
|
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
打印(盖章)
|
2
|
科技园区(孵化基地)入驻企业基本情况表
|
原件(盖章)(上传电子档)
|
3
|
入驻企业营业执照及有助于说明企业资质和运营状况的其它材料(如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软件企业证书、专利证书、获奖证书、各种认证证书等)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
4
|
科技园区(孵化基地)入驻企业清单
|
原件(盖章)(上传电子档)
|
5
|
园区情况说明
|
原件(上传电子档)
|
6
|
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上传扫描件)
|
7
|
土地证、房产证或物业租赁合同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
8
|
科技园区(孵化器)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
9
|
上一年度对园区企业提供服务的情况
|
原件(盖章)(上传电子档)
|
10
|
有助于说明科技园区(孵化器)资质和服务水平的其它证明文件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
(十三)公益性科研项目支持(评审制)
1、项目说明:推动辖区科技进步的应用基础类自然科学(基础类自然科学研究项目和软科学研究项目:指经济发展、资源环境、人口健康、防灾减灾、社会保障、公共安全等领域。)研究项目和软科学研究项目。
2、申报条件: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由区政府及有关主管部门委托的,以福田经济和社会发展问题为研究内容的软科学研究课题,其项目申请单位可以不受注册地在福田区的限制;具备开展项目研究所必需的客观条件和管理制度;有开展项目研究所必须的研发队伍,项目负责人是技术骨干;为项目顺利开展提供必要的工作便利和配套经费等支撑条件。
3、支持额度:不超过50万元。
4、申报材料:如下表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
|
1
|
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
打印(盖章)
|
2
|
企业简介
|
打印(上传电子档)
|
3
|
企业营业执照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上传扫描件)
|
4
|
企业税务登记证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上传扫描件)
|
5
|
企业信息单(由深圳市企业信用信息中心出具)
|
原件
|
6
|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
原件(上传电子档)
|
7
|
事业单位须提交区行政主管部门推荐函
|
原件(盖章)
|
(十四)科技计划配套支持(核准制)
1、项目说明:列入国家及广东省科技、企业信息化及高新技术产业化计划(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973计划)、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项目类);广东省重大科技专项、省部产学研合作专项,以及其他区政府认为应予配套的计划。)并获得无偿支持的企业。
2、申报条件:申请的企、事业单位必须满足在福田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纳税满一年的条件,才可根据相关支持类别的要求提交申报材料。所有申请主体必须诚信经营、依法纳税,无欠税、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申请的自然人必须具备福田区户籍。
3、支持额度:为国家及广东省支持经费的50%,且不超过30万元。同一企业有多个项目列入计划的,配套资金合计不超过50万元。(申请单位已获得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科技发展分项支持的项目,或同一项目被列入国家或省多项科技计划的,不得重复申请)
4、申报材料:如下表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
|
1
|
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
打印(盖章)
|
2
|
企业简介
|
打印(上传电子档)
|
3
|
企业营业执照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上传扫描件)
|
4
|
企业税务登记证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上传扫描件)
|
5
|
企业信息单(由深圳市企业信用信息中心出具)
|
原件
|
6
|
国家或广东省科技计划立项文件,获得无偿资助经费拨付的证明文件。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
(十五)科技园区企业房租支持——孵化类企业。(核准制)
1、项目说明:孵化类企业。
2、申报条件:入驻区政府支持的科技园区或孵化器;入园前注册时间不满24个月;入园不超过36个月的科技企业(指从事深圳市高新技术产品目录所列产品的研发、生产或服务的企业。)
3、支持额度:支持面积不超过300平方米,第一年按20元/平米/月支持,往后以5元/平米/月逐年递减,最多三年。
4、申报材料:如下表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
|
1
|
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
打印(盖章)
|
2
|
企业营业执照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上传扫描件)
|
3
|
租赁合同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
4
|
缴纳房租发票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
5
|
提供其有关项目介绍、经营内容、情况等材料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
(十六)科技园区企业房租支持——聚集类企业(核准制)
1、项目说明:聚集类企业
2、申报条件:入驻区政府支持的科技园区或孵化器;国家、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或软件企业、互联网企业等。
3、支持额度:不超过企业上一年度在福田区纳税总额的10%按比例给予支持,且不超过企业交纳的租金总额。
4、申报材料:如下表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
|
1
|
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
打印(盖章)
|
2
|
企业营业执照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上传扫描件)
|
3
|
租赁合同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
4
|
缴纳房租发票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
5
|
提供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软件企业、互联网企业等证书,以及上一年度在福田区的国、地税纳税证明。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
(十七)科技园区企业房租支持——留学生创业企业(核准制)
1、项目说明:留学生创业企业
2、申报条件:入驻区政府支持的科技园区或孵化器;2、留学归国人员创办的科技企业;特别要求:留学归国人员出资(含技术入股)不少于30万元或持有公司股份超过15%;科技企业:指从事深圳市高新技术产品目录所列产品的研发、生产或服务的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不超过5年。
3、支持额度:支持面积不超过200平方米,给予两年全额房租支持。
4、申报材料:如下表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
|
1
|
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
打印(盖章)
|
2
|
企业营业执照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上传扫描件)
|
3
|
租赁合同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
4
|
缴纳房租发票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
5
|
提供市引智办出具的留学生资格审查证明,工商注册股权信息(按市相关规定,留学生需占企业股份(含技术股)30万股以上或者比例在15%以上)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
(十八)科技园区企业房租支持——创新创业大赛获奖团队创办企业(核准制)
1、项目说明:创新创业大赛获奖团队创办企业
2、申报条件:对参加创新创业大赛获奖团队创办的企业。
3、支持额度:优先入驻区政府资助的园区(孵化器),支持面积不超过200平方米,给予两年全额第三年减半的房租支持(对于在园区外租房的企业,支持标准为落户后前2年每年不超过12万元,第三年减半为6万元,且不超过企业当年交纳的租金总额)。
4、申报材料:如下表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
|
1
|
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
打印(盖章)
|
2
|
企业营业执照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上传扫描件)
|
3
|
租赁合同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
4
|
缴纳房租发票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
5
|
提供大赛获奖证明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
(十九)科技园区企业房租支持——商务秘书企业(核准制)
1、项目说明:商务秘书企业
2、申报条件:入驻区政府支持的科技园区或孵化器;为电子商务企业提供住所托管服务及其他配套商务秘书服务的企业。
3、支持额度:支持面积不超过50平方米,给予两年全额第三年减半的房租支持。
4、申报材料:如下表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
|
1
|
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
打印(盖章)
|
2
|
企业营业执照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上传扫描件)
|
3
|
租赁合同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
4
|
缴纳房租发票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
5
|
须提供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设立文件。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
(二十)科技园区企业房租支持——园区(孵化器)公共配套服务企业(核准制)
1、项目说明:园区(孵化器)公共配套服务企业
2、申报条件:申请的企、事业单位必须满足在福田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纳税满一年的条件,才可根据相关支持类别的要求提交申报材料。所有申请主体必须诚信经营、依法纳税,无欠税、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申请的自然人必须具备福田区户籍。
3、支持额度:不超过20万元每年,给予20元/平方米/月的房租支持,最长三年。
4、申报材料:如下表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
|
1
|
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
打印(盖章)
|
2
|
企业营业执照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上传扫描件)
|
3
|
租赁合同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
4
|
缴纳房租发票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
5
|
提供购置公共服务设备合同、运营情况说明材料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
(二十一)科技奖励配套支持——科学技术奖(核准制)
1、项目说明:获得国家、省、市科学技术奖(原市科技创新奖)的企业和个人。
2、申报条件:申请的企、事业单位必须满足在福田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纳税满一年的条件,才可根据相关支持类别的要求提交申报材料。所有申请主体必须诚信经营、依法纳税,无欠税、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申请的自然人必须具备福田区户籍。
3、支持额度:为国家、省、市发放奖金的50%,且不超过20万元。
4、申报材料:如下表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
|
1
|
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
打印(盖章)
|
2
|
企业简介
|
打印(上传电子档)
|
3
|
企业营业执照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上传扫描件)
|
4
|
企业税务登记证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上传扫描件)
|
5
|
企业信息单(由深圳市企业信用信息中心出具)
|
原件
|
6
|
获得国家、省、市科学技术奖表彰决定、获奖证书;获得无偿资助经费拨付的证明文件。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
(二十二)科技奖励配套支持——创新创业大赛(核准制)
1、项目说明:“中国(深圳)创新创业大赛”得奖企业或落户福田的创业团队。
2、申报条件:申请的企、事业单位必须满足在福田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才可根据相关支持类别的要求提交申报材料。所有申请主体必须诚信经营、依法纳税,无欠税、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该种奖励专门针对新近创业团队,企业纳税未满一年也可申请。
3、支持额度:按大赛组委会奖金额度1:1给予配套奖励。
4、申报材料:如下表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
|
1
|
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
打印(盖章)
|
2
|
企业简介
|
打印(上传电子档)
|
3
|
企业营业执照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上传扫描件)
|
4
|
企业税务登记证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上传扫描件)
|
5
|
企业信息单(由深圳市企业信用信息中心出具)
|
原件
|
6
|
中国(深圳)创新创业大赛获奖证明;获得无偿资助经费拨付的证明文件。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
(二十三)科技奖励配套支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核准制)
1、项目说明:国家、省或市认定的知识产权优势企业。
2、申报条件:申请的企、事业单位必须满足在福田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纳税满一年的条件,才可根据相关支持类别的要求提交申报材料。所有申请主体必须诚信经营、依法纳税,无欠税、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
3、支持额度:按深圳市奖励额度1:1给予配套奖励,且不超过20万元。
4、申报材料:如下表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
|
1
|
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
打印(盖章)
|
2
|
企业营业执照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上传扫描件)
|
3
|
获得“中国专利金奖”和“中国专利优秀奖”获奖证明;获得无偿资助经费拨付的证明文件。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
(二十四)科技奖励配套支持——中国专利奖(核准制)
1、项目说明:获得“中国专利金奖”和“中国专利优秀奖”的企业或自然人。
2、申报条件:申请的企、事业单位必须满足在福田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纳税满一年的条件,才可根据相关支持类别的要求提交申报材料。所有申请主体必须诚信经营、依法纳税,无欠税、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
3、支持额度:为广东省发放奖金的50%,且不超过50万元(金奖)或25万元(优秀奖)。
4、申报材料:如下表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
|
1
|
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
打印(盖章)
|
2
|
企业营业执照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上传扫描件)
|
3
|
获得国家、省、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获奖证书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
(二十五)知识产权专项奖励——PCT(核准制)
1、项目说明:PCT奖励
2、申报条件:申请的PCT国际专利,已经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对共同专利,申请奖励的单位或个人必须是共同专利中第一申请人。
3、支持额度:奖励5000元/件(单位)或3000元/件(个人)。
4、申报材料:如下表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
|
备注
|
1
|
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
打印(盖章)
|
|
2
3
|
企业营业执照(企业)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上传扫描件)
|
身份证、户口本(个人)
|
验原件交复印件
|
4
|
《PCT国际申请号和国际申请日通知书》(105表);《收到检索本的通知书》(202表)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
PCT申请必备
|
(二十六)知识产权专项奖励——国外发明专利(核准制)
1、项目说明:国外发明专利奖励。
2、申报条件:已经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外专利审批机构授予专利权;对共同专利,申请奖励的单位或个人必须是共同专利中第一专利权人。
3、支持额度:美国、欧盟、日本等国家奖励30000元/件;其他国家地区奖励20000元/件。
4、申报材料:如下表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
|
1
|
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
打印(盖章)
|
2
|
企业营业执照(企业)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上传扫描件)
|
身份证、户口本(个人)
|
验原件交复印件
|
3
|
国外专利证书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
(二十七)知识产权专项奖励——国内发明专利(核准制)
1、项目说明:国内发明专利奖励。(包括港澳台地区)
2、申报条件:已经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外专利审批机构授予专利权;对共同专利,申请奖励的单位或个人必须是共同专利中第一专利权人。
3、支持额度:奖励3000元/件。
4、申报材料:如下表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
|
1
|
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
打印(盖章)
|
2
|
企业营业执照(企业)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上传扫描件)
|
身份证、户口本(个人)
|
验原件交复印件
|
3
|
国内专利证书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
(二十八)知识产权专项奖励——实用新型专利(核准制)
1、项目说明:实用新型专利奖励。
2、申报条件:已经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外专利审批机构授予专利权;对共同专利,申请奖励的单位或个人必须是共同专利中第一专利权人。
3、支持额度:奖励2000元/件。
4、申报材料:如下表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
|
1
|
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
打印(盖章)
|
2
|
企业营业执照(企业)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上传扫描件)
|
身份证、户口本(个人)
|
验原件交复印件
|
3
|
实用新型专利证书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
(二十九)知识产权专项奖励——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核准制)
1、项目说明: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奖励。
2、申报条件:计算机软件已经通过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登记;对共同登记的,申请奖励的单位或个人必须是共同共同权利人中第一权利人。
3、支持额度:奖励600元/件。
4、申报材料:如下表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
|
1
|
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
打印(盖章)
|
2
|
企业营业执照(企业)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上传扫描件)
|
身份证、户口本(个人)
|
验原件交复印件
|
3
|
计算机著作权登记证书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
(三十)知识产权专项奖励——知识产权代理服务(核准制)
1、项目说明:知识产权代理服务奖励。
2、申报条件: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设立并经过年审的独立法人或合伙制专利代理机构;所代理的发明专利上一年度获得授权。
3、支持额度:年度奖励总额不超过30万元。所代理专利的权利人为福田区的,奖励2000元/件;所代理专利的权利人为非福田区的,奖励500元/件。权利人:指专利证书上注明的专利权人
4、申报材料:如下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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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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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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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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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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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印(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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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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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的发明专利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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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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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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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代理机构企业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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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上传扫描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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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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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代理机构注册证(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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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上传扫描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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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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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代理的发明专利授权公告文本首页,及福田区户籍专利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或福田区注册专利权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福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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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印件(加盖本代理机构的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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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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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代理的发明专利授权公告文本首页(非福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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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印件(加盖本代理机构的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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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一)知识产权专项奖励——国内植物新品种(核准制)
1、项目说明:国内植物新品种奖励。(包括港澳台地区)
2、申报条件:植物新品种获得国务院农业、林业行政部门授权。
3、支持额度:奖励3000元/件。
4、申报材料:如下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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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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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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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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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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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印(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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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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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营业执照(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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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上传扫描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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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件、户口本(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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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原件交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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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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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植物新品种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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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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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二)知识产权专项奖励——国外植物新品种(核准制)
1、项目说明:国外植物新品种奖励。
2、申报条件:植物新品种获得国外植物新品种审批机构授权。
3、支持额度:奖励10000元/件。
4、申报材料:如下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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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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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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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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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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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印(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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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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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营业执照(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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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上传扫描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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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户口本(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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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原件交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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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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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物新品种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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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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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三)知识产权专项奖励——集成电路布图登记(核准制)
1、项目说明:集成电路布图登记奖励。
2、申报条件:集成电路布图设计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登记。
3、支持额度:奖励2000元/件。
4、申报材料:如下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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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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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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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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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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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印(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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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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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营业执照(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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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上传扫描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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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户口本(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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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原件交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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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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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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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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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四)技术创新龙头企业认定支持(核准制)
1、项目说明:技术创新龙头企业认定支持。
2、申报条件:经认定的“福田区自主创新龙头企业”。所有申请主体必须诚信经营、依法纳税,无欠税、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
3、支持额度:每家企业奖励10万元。
4、申报材料:如下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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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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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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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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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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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印(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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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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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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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上传扫描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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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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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田区自主创新龙头企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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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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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联系方式
(一)递交材料地点
福田区行政服务大厅(福田区福民路123号福田会堂一楼南门)
(二)窗口开放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三)业务咨询电话
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82925718、82925728、82586688
区科创局办公室: 82918737
区科创局科技发展科: 82913609
区科创局创新促进科: 82976207
区科创局产业化推进科 829159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