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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贸“十二五”规划凸显促消费

来源:《北京商报》 日期:2012-09-11

2015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2万亿元左右,年均增长15%左右,推动电子商务交易监管平台建设,完善内贸行业健康发展的税收政策,集中推进汽车、家电、教育、旅游等有关领域的信贷消费……昨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国内贸易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以下简称《规划》),《规划》突出了促消费的战略地位,明确了“十二五”期间国内贸易发展方向。业内人士表示,这将对拉动消费产生直接作用,预计各部门会进一步出台相应配套细则。

发展目标:总规模实现翻番

《规划》提出,到“十二五”末要实现总体规模指标实现翻番。其中,到2015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2万亿元左右,年均增长15%左右。

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员、博士生导师宋则表示,上述目标明确了宏观经济增长对于扩大内需促消费将更加依赖国内贸易,突出了扩大消费的战略地位。北京工商大学商业经济研究所所长、商务部市场运行调控专家洪涛也表示,从去年起到现在商务部已经出台了36个行业指导性意见,农业部、国家发改委等部门也有相应的促进流通政策,对于实现上述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减轻税费:降低农贸市场摊位费

税收手段和价格杠杆将成为调节消费的重要手段。《规划》明确,将会完善内贸行业健康发展的税收政策。实行结构性减税,支持农产品流通、生活服务业、连锁经营企业发展和废旧商品回收体系建设。规范流通环节收费。完善公路收费政策。清理整顿大型零售商向供应商收费,推动降低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的摊位费。并会加快推进工商用电用水同价。

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消费经济研究部副主任赵萍表示,通过税收以及价格杠杆来刺激消费需要中央各部门配合实施,预计今后各部门相应的落实配套政策都将会出台。
  信贷消费:推进汽车等信贷消费

信贷消费将成为“十二五”期间刺激消费的重点领域。《规划》明确,“十二五”期间将会大力发展消费信贷,有针对性地培育和巩固消费信贷增长点,集中推进汽车、家电、教育、旅游等与改善民生密切相关的信贷消费发展。通过借助信用卡的消费信贷功能,支持新型消费产业和新型消费市场发展。

赵萍表示,目前我国百姓信贷消费的产品多数是小件商品,大件产品的信贷消费多集中在房产和汽车领域,未来可以促进信贷消费的多样化。
  推进服务:18项工程助推商贸流通

《规划》明确,“十二五”期间我国将重点建设和推进18项重点工程。比如,在农产品流通领域,建立覆盖酒类生产、批发、零售、餐饮的追溯链条。在一些沿边和民族省(区)重点口岸城市和交通枢纽城市,将支持改造和建设一批内外贸一体化的特色边贸市场、物流基地、出口加工基地和跨境物流通道。选择部分省市试点建立中小流通企业服务中心,扶持建立一批公共服务平台等。

宋则表示,在总结原来做法的基础上归纳了18个重点工程是《规划》的一个亮点,对于今后相关产业的发展起到了明确的指导作用,量化的目标也使得工作抓得更加具体,有助于落到实处,将助推商贸流通发展再上台阶。
  竞争环境:放宽垄断专营领域准入

在国内贸易环境改革方面,《规划》提出,要放宽垄断专营领域市场准入,深化原油、成品油、食盐、药品等商品流通体制改革,完善重要商品流通体系和管理机制,鼓励民间资本进入流通领域。创建公平的内外资投资环境,依照法律法规对内外资企业实行同等待遇。支持中小流通企业特别是小微型企业专业化、特色化发展,鼓励中小企业开展联合采购。

对此宋则坦言,上述提法对于为国企、民企以及外资和内资创造更加公平的竞争环境具有重要意义,建议进一步出台相关实施细则,同时还要抓好问责来保证实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