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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市场管理办法:损坏物品最高可罚三万元

来源:《羊城晚报》 日期:2012-08-26

24日,广东省政府法制办网站发布《广东省快递市场管理办法(送审稿)》。

《办法》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在分拣、运输快件时,应当按照邮政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规范操作,确保快件不受损害。在签收环节,快递公司在投递快件时,应当告知收件人当面验收快件。快件外包装完好、重量相符的,收件人应当予以签收。如果外包装出现明显破损等异常情况的,收派员应当告知收件人“先验货再签收”。如若违反以上规定以及《快递服务》国家标准,严重损害用户利益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罚款。

《办法》还规定,快递业务员要持证上岗。若持证快递业务员比例不符合条件,快递公司或面临3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