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市商务局获悉,省商务厅和省财政厅日前联合下发《关于开展行业电子商务平台提升发展试点工作的通知》,推进我省行业电子商务平台提升发展。
省商务厅和省财政厅将充分发挥我省行业电子商务平台先发优势,通过支持一批有条件的平台进行改造提升试点,推动电子商务平台由初期提供信息发布等服务,向集信息流、商流、资金流和物流为一体的电子商务平台发展,完成交易全流程,扩大我省市场交易规模,提升电子商务发展水平。
十大行业电子商务平台将受益
据悉,根据我省行业电子商务平台发展现状,结合块状经济、特色产业等现实基础,综合考虑现有平台经营模式、市场影响力、所处行业的市场规模等因素,省商务厅和省财政厅将在服装、纺织、皮革制品、箱包、丝绸、医药、化工、塑料、五金机械、家电等重点优势产业中,每个行业选择1—2个行业电子商务平台作为试点,通过省现代流通业发展专项资金补助等政策手段,推动电子商务平台进行转型发展。
市商务局商发科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通知》,此次试点工作将重点推进提升服务功能、开展代理业务、进行网络零售、发展行业供应链等方面的转型试点。具体做法包括:一是根据平台服务对象的业务需要,加强配套支撑体系建设,支持行业平台完善网上交易、在线支付和物流配送等服务功能,为平台上的企业提供信息流、商流、资金流和物流为一体的综合电子商务服务;二是鼓励行业平台发挥上游连接大量供应商、下游拥有广泛需求客户的优势,依托自身多年积累交易数据和服务信誉,开展电子商务贸易业务,加快由原来的平台服务商,逐步向网络总经销、总代理转型,实现在浙江境内开展实质性的交易活动;三是支持日用消费品的行业平台,发挥自身熟悉行业市场走势、了解商品品牌等优势,加强对包括平台上供货商的商品资源整合组织,开展网络零售业务,逐步发展成专业化的网络零售企业(B2C);四是依托行业电子商务平台和原有的线下业务,建设连接上游供货商和下游客户的电子商务平台,对上游产品进行统一采购,对下游供货商实施统一配送,构建电子商务模式下的供应链。
试点平台政策支持力度大
申报提升发展试点的行业电子商务平台应满足相应的基本条件,具体条件有:第一,负责平台运营的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境内,注册时间应在2009年6月30日之前;第二,企业注册资本500万元以上,经营规模处于全省同行业前列,拥有自主品牌;第三,平台应拥有与本行业市场规模相当的会员数量,服务面向全国范围,有一半以上会员分布在浙江省以外;第四,近三年没有违反财经政策等规定,没有发生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等违规行为,能按规定向相关部门报送报表;第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建立比较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具有商业模式创新的能力。
据了解,省商务厅、省财政厅将对行业电子商务平台转型发展试点给予相关的政策支持。比如,对列入试点平台的运营企业给予50万—100万元的财政补助;专门举行电子商务平台融资对接会,帮助试点企业引进风投、创投基金;试点平台在转型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由省电子商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进行协调解决;加大宣传力度,对纳入试点的企业和平台将进行统一宣传,进一步扩大市场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