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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习贯彻《安全生产法》的倡议书

来源: 日期:2021-11-29

各电子商务企业: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深入组织开展好第一个<安全生产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安委办函〔2017〕147号)、《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粤办发〔2017〕44号)、《关于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深办发〔2018〕7号)等文件要求,从2017年起,每年12月的第一周(12月1日-7日)为全国《安全生产法》宣传周。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依法治国方略在安全生产领域的体现,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法治秩序,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向好。现倡议如下:

一、广泛宣传。集中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刑法修正案(十一)》《行政处罚法》《突发事件应对法》《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条例》《深圳经济特区平安建设条例》《深圳经济特区生态环境保护条例》《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及本行业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工作。结合本单位的特点和实际,侧重于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法律意识和安全防范技能。要以学习贯彻《安全生产法》为契机,设置安全宣传栏、张贴安全宣传标语等方式,进一步推进企业安全文化建设。

二、深入学习。通过组织本单位人员,以业务知识学习、专题培训、集中测试等形式开展安全生产的线下学习,利用市安委办“深圳应急管理”微信公众号及“学习强安”平台开展线上普法学习。线下和线上学习相结合,深入学习《安全生产法》重点内容,尽快掌握《安全生产法》规定,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法制素养和法制意识。

三、做好总结。各电子商务企业在学好《安全生产法》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构建完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健全完善风险防范化解机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强化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加强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考核,加强对《安全生产法》贯彻落实情况的动态跟踪、总结。

 

 

            深圳市商务局电商处

                                         2021年11月26日